簡歷中離職原因:寫什麼?

通常,在編寫簡歷時,我們會提供有關所受教育、經驗、各種成就的信息,但不會提及被解僱的原因。此項目不是強制性的,但招聘人員會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對決定更換工作的原因感興趣。通過在簡歷中註明主要信息來準備這個問題是值得的。如何做正確 - 請閱讀下文。

部分填寫規則
立即了解自己,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您都不應該詳細描述它。文字要簡潔,不要情緒化。但是,如果人力資源經理要求澄清某些問題,您必須準備好回答他的問題。
如何正確填寫解僱部分? 以下是基本規則。
- 寫下離開工作的實際原因,即工作簿中註明的原因。 不要發明或修飾任何東西。一般來說,盡量不要把重點放在簡歷中的這個小節上。
- 如果你私下打工,沒有勞動記錄,寫下離職的真實原因,但同樣,沒有情感、細節和虛構。當面試中的招聘人員要求你解釋你的離職時,試著用 2 到 3 個一般的“乾巴巴”的短語來下車。
- 碰巧你和以前的雇主分手了,委婉地說,不是朋友,而且 工作簿中出現了一個不太吸引人的條目。 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按原樣寫,或者嘗試“偽裝”原因。讓我們更詳細地考慮這兩個選項。
如果你如實承認“你走了”,盡量在面試時盡量溫和地解釋說,雙方之間存在輕微的誤會,導致進一步合作,如果不是不可能,那麼對雙方來說肯定是不受歡迎和沒有吸引力的。你已經從這種情況中吸取了教訓,並將盡量不讓它再次發生。 如果您對“非自願”的離職感到羞恥,並且想對潛在雇主隱瞞,您可以在簡歷中寫明解僱是“經雙方同意”進行的。
但是,人力資源經理可能會在個人會議上詢問該措辭背後隱藏的內容,並查看工作簿,其中會明確指出解僱的原因(文章)。那麼,如果你不能清楚地解釋為什麼會發生衝突並“導致”這種結果,你就不會被錄用。

說明什麼比較好?
實踐表明,最常見的解僱原因是:
- 低工資;
- 缺乏職業前景;
- 與管理層衝突;
- 無法自我發展;
- 無趣的任務;
- 不定期的工資單;
- 團隊氣氛不愉快;
- 非正規就業;
- 在決策中缺乏行動自由;
- 艱苦的工作日程。

基本選項
換工作最“正當”的理由如下:
- 僱員工作的公司或結構單位破產(清算);
- 如果您想擁有職業前景,則缺乏職業前景;
- 僱傭合同或工作簽證到期(如果您在國外工作);
- 公司沒有正式確定其員工;
- 搬到新的居住地或改變辦公室的位置;
- 該職位被公司員工排除在外;
- 工資水平低,沒有增加的前景;
- 公司進行了重組,之後管理方法發生了變化。

活動變化
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想將他的工作換成完全不同的工作,與他以前的活動完全不同。 那麼解僱的原因可以寫成如下。
- «我想改變活動領域, 因為我接受過教育(某某),我想將我的知識付諸實踐,這在公司(以前工作地點的名稱)工作時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專門研究(具體說明它是什麼) 。”
- «活動類型的變化是由於 活動範圍不變帶來自動化,阻礙發展和個人成長。
- 此外,一個人可能想改變他們的專業技能範圍, 如果他覺得由於完成了高級培訓課程和多年積累的經驗,他已經“超越”了他的職位。
如果在這家公司不可能垂直移動,你就必須離開。

禁止的語言
在提及解僱原因時,有些短語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寫在簡歷中。
- 永遠不要寫任何關於你的前任老闆的負面信息。 即使他真的是,說得委婉些,一個令人不快和無能的人,你的簡歷上也不應該有這樣的暗示。否則,招聘人員可能會認為你是一個不能閉嘴的“洗垃圾”的人,整個公司尤其是領導的聲譽可能會因為你而受到損害。
- 與同事發生衝突的情況也最好不要放在簡歷的範圍之外。.提及他們將為您創造一個不知道如何在團隊中工作的人的角色。
- 不要寫違反勞動法和俄羅斯聯邦刑法的行為 在以前的工作中。
- 如果你離開不是因為衝突和誤解,還有,比如你不喜歡工作場所的外部環境(破舊的牆壁、陳舊的家具、缺乏空調等),這點也無需贅述。
- 需要在周末和節假日工作,不支付處理費也不是你可以在簡歷中寫的。
- 在某些情況下,公司的進一步工作與高級培訓有關。 對某些人來說,這是一個加分項,但有些人不想也不喜歡學習。他們平靜而舒適地工作,履行熟悉的職責範圍。因此,一旦需要培訓,他們就會退出。最好不要在簡歷中提及這一點——這將表明你是一個保守的人,沒有準備好適應時代的潮流。
- 如果你收到“裝在信封裡”的工資, 這也不值得寫,還有逃稅和社會福利。

例子
現在我們將舉一些生活中的例子來說明解僱的原因並進行解釋。
該員工是自願離開公司的——這是工作簿中指明的解僱的實際原因。 同時,他也沒有尋找薪資水平更高、職責範圍更廣的職位空缺,也就是說,他已經準備好接受一個絕對相似的職位。招聘人員忍不住詢問離開的原因,於是給出了以下解釋:之前的工作在幼兒園步行範圍內,現在孩子已經上學了,想在離幼兒園更近的地方工作。這是一個很好的理由,所以不會引起懷疑和額外的問題。
在申請人的工作簿中,有“經雙方同意”的解僱記錄。 在這種情況下,最好在簡歷中寫下以下內容:被解僱的原因是缺乏職業前景和加薪,或者渴望嘗試新的活動方向。
事實上,在工作簿上有一個條目“自己的自由意志”,但離開的真正原因是與同事或上級經常發生的衝突情況。
當然,申請人可以對此保持沉默,但現在招聘人員經常會打電話給以前的工作並收集有關某個職位的潛在候選人的信息 - 然後真相可能會浮出水面。

考慮幾種擺脫困境的選擇。
- 如果誤會演變成公開衝突,無法進一步合作 由於拒絕提高工資, 在簡歷中,你可以表明在實際完成的工作量的報酬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禁止寫諸如“我工作(a)比其他人多,但經理不欣賞我的努力”之類的東西。
- 如果您被拒絕升職, 建議這樣寫:“公司沒有職業發展前景”。錯誤選項:“我(a)準備好(a)擔任更高職位,因為我有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但經理拒絕考慮我的候選資格。”
- 任何團隊都經常出現衝突情況。 同時,有人被認為是老闆的寵兒,有人是局外人。當局也可能行為不端,要求一些人“充分”,並原諒其他人的類似缺陷。如果您辭職,成為不受歡迎的人,那麼您可以在簡歷中指出以下內容:“工作條件已不再適合,未來沒有改善的前景。”
禁止寫:“公司管理層對員工的態度不同,對部分員工提供了更好的條件和更寬鬆的要求。”

如果突然發生不愉快的情況,並且您因不當行為(曠工、系統遲到、以醉酒狀態出現在工作場所等)或與所擔任的職位不一致而被解僱,並且在工作中進行了此類條目書,我要說的第一件事——不要驚慌。 試著從所發生的事情中吸取教訓,不再允許這樣的錯誤。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要在簡歷中註明解僱的原因是什麼,只有一個答案——真相。
不要試圖詆毀同事、管理層,將自己視為受害方。 誠實地向招聘人員承認存在違規行為,您沒有履行分配給您的義務,但您得出了結論,並將努力防止將來再次發生這種情況。
如果你沒有做任何應受譴責的事情,但你被解雇了,例如在試用期內,由於你的實踐知識和技能太少而無法擔任這個職位,這也沒有理由不高興和隱藏真相。在你的簡歷中,你可以表明當時你確實高估了自己的實力,但在被解僱後,你獲得了相應的知識,並準備好勝任這份工作。
總結以上所有內容,可以注意到,在與招聘人員的個人談話中以及在編寫簡歷時說實話總是更好,但它必須簡明扼要,沒有情緒,最重要的是,不要暴露任何人在黑燈下,尤其是以前的領導和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