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

不去登記處登記結婚可以結婚嗎?

不去登記處登記結婚可以結婚嗎?
內容
  1. 婚禮的意義
  2. 教會對公證婚姻的態度
  3. 需要註冊嗎?
  4. 什麼是必要的?

婚禮是非常負責任和嚴肅的一步。第一次提到婚禮可以追溯到公元一世紀。 e.這個聖禮在公元 4 世紀被規範地固定下來。

婚禮的意義

一場婚禮一勞永逸地結合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融合了他們的靈魂,形成了一個“小教堂”。愛心隨後的整個命運都得到了祝福,成為生育和撫養孩子的沃土。

儀式只進行一次(極少數例外),所以這一步應該是故意和自願的。

在進行儀式本身之前,需要進行徹底的準備,包括以下幾點:

  • 參加特殊的婚前課程;
  • 讀經;
  • 食物限制;
  • 認罪;
  • 參與聖體聖事。

舉行婚禮有幾項禁令。尤其是四級以下的親屬之間不能舉行儀式:表親、堂兄弟、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教父、教父母和教子。你不能結婚超過3次,沒有受洗,不同信仰的代表,沒有父母的祝福。未受洗的人不能作為見證人。

如果夫妻之間的年齡差超過15歲,教會不批准他們的婚禮。 這樣的婚姻被認為是軟弱的,很快就會破裂。

沒有必要在正式儀式後立即結婚。這個程序可以在成年期和老年期進行。對於最後一類人,儀式會有所減少,因為他們不再需要為生育祈禱。

對於年輕的夫婦,談話結束後,如果神父覺得他們在精神上還沒有準備好這一步,他可能會建議推遲婚禮。

只有對你的靈魂伴侶充滿信心,你才能舉行婚禮。如果這個儀式對年輕人來說真的很重要,那麼你不應該急於進行。同居一段時間後,可以明智地評估婚姻關係的強度,甚至決定是否需要舉行婚禮。另一方面,教會建議不要在登記處舉行正式儀式後將婚禮推遲太久。

教會對公證婚姻的態度

在登記處正式登記結婚的年輕夫婦已經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表明了他們意圖的嚴肅性。對於沒有任何官方文件支持的公證婚姻的人,不能這樣說。

教會尊重國家法律,並將未登記婚姻中的生活視為一種罪過。 這樣的夫妻沒有權利成為教父,因為他們的生活充滿了精神匱乏和放蕩,這意味著他們將無法對教子進行適當的精神和道德發展。此外,未登記婚姻的人在悔改並重新考慮他們的生活準則之前,被禁止參加聖餐。

今天正式結婚和婚禮的順序是嚴格固定的:首先是登記處,然後是婚禮。有例外,但它們非常罕見,除非有充分的理由。

年輕人以正式婚姻是一種形式的任何藉口都會使牧師認為年輕人對結婚的決定非常輕率。另一種說法是,根據他們的說法,年輕人非常相愛,但還沒有為婚禮存錢,這也不能激發對這對夫婦決定舉行婚禮的信心。在這種情況下,神父肯定會問年輕人要什麼資金來撫養孩子,裝備他們的家,如果他們連350盧布都不能在非儀式氣氛中舉行正式儀式。

在正式儀式後舉行婚禮的規則有例外。但這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因為它不僅由特定的神職人員考慮,而且由教區主教個人考慮。只有他可以在沒有登記處文件的情況下給予這樣的婚禮許可。

在正式婚禮之前舉行婚禮的例外情況有三組。

  1. 兩項活動將在同一天舉行。如果您向神父出示登記處出具的登記日期和時間的收據,他可能會允許您先結婚,然後再從國家機構獲得正式的結婚證書。
  2. 如果有原因威脅到未來配偶之一的健康和生命。嚴重的操作,在“熱點”服務被認為是這樣的原因。
  3. 教會服從和多年定期為新婚夫婦服務。在這種情況下,校長可以相信這對夫婦的真誠態度,並為他們的精神結合負責。

儘管教會尊重州法律,但人們認為,如果沒有在正式儀式之後舉行婚禮,工會就不能稱得上是完整的。

需要註冊嗎?

在 20 世紀初,更準確地說,在革命之前,國家與教會之間並沒有分離,因此密封在東正教教堂內的聯盟具有法律效力。在蘇聯時代,舉行教堂儀式是禁忌。今天,只有在登記處獲得新工會的正式認證後,您才能結婚。

神職人員遵守國家法律,並認為遵守這些法律是美德之一。沒有官方文件的婚禮並不表明配偶雙方意圖的嚴肅性,因為這個儀式可以被他們簡單地視為對家庭傳統的遵守或作為一個配偶對他的決定有信心的一步,而另一個仍然懷疑。

關於婚姻的文件,從教會的立場來看,不包括配偶一妻多夫、近親之間建立結合的情況。婚禮是不能解除的聖禮,就像在登記處登記的婚姻一樣。

長期生活在未登記婚姻中的夫婦不能希望舉行一場繞過標準規則的婚禮。相反,他們必須通過一些教會程序(悔改、聖餐)才能被允許結婚。

教會只承認在登記處登記的工會為正式工會。 在沒有書面證據的情況下,共同的孩子,家庭和生活被視為通姦 - 致命的罪過之一。

教會不贊成公證婚姻生活,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互不負責,沒有義務,互不信任,不真誠相愛,相愛是基督教的基礎。此外,不願正式確立關係,被教會視為對教會公設和世俗法律的漠視。

但是,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迫使配偶在正式婚姻之前進行精神婚姻,則需要與當地的神職人員真誠地交談,如果他認為這些論據足夠,就可以舉行婚禮。

什麼是必要的?

為了一對夫婦結婚,有必要走很長的路。首先,這對夫婦應該來教堂談話。此程序將允許您澄清所有組織問題,並從宗教角度找出有關家庭關係的問題的答案。

作為談話的一部分,一些強制性問題被問到年輕人是否有登記處的正式文件,或者他們是否即將結婚。如果一對夫婦只想結婚,但不想在護照上蓋章,那麼神職人員可能會認為這是對建立新家庭的不負責任。如果年輕人想在登記的同一天結婚,那麼教會的代表會為他們祝福神聖的聖餐。

新婚夫婦將不得不真誠地回答他們是否都想結婚,以及他們是否在脅迫下結婚。如果從談話中得知其中一方不想結婚,只是因為另一半的願望而來到聖殿,聖餐將被拒絕。

校長可能會問年輕人一些個人問題:

  • 他們是否打算要孩子;
  • 他們是否會按照上帝的話語被撫養和教育;
  • 他們如何看待離婚、背叛;
  • 他們在前一段婚姻中的關係是什麼(如果有的話)以及為什麼會分手。

    當然,所有這些問題都是神父提出來的,並不是出於好奇,他必須確信這對新婚夫婦是有意識地決定舉行婚禮的。反過來,年輕人也可以為教會代表準備問題,以澄清某些問題。這通常與儀式的內容、舉行儀式所需的時間、穿什麼、是否可以拍攝和拍攝儀式有關。

    設置好婚禮的日期和時間後,需要準備好所有屬性:

    • 登記處的官方證明;
    • 戒指;
    • 蠟燭;
    • 十字架;
    • 大白毛巾;
    • 救主和上帝之母的聖像;
    • 毛巾。

      婚禮前不久,年輕人必須禁食、懺悔和領聖餐,才能進入屬靈的婚姻,清除所有邪惡。聖餐前一天,你不能吃東西、抽煙、喝烈酒、發生性關係。

      新娘在婚禮上的形象應該是謙虛的。 一件剪裁簡單的白色長裙,圍巾或面紗,舒適的鞋子,不化妝。

      婚禮本身分為兩個階段:訂婚和儀式。以前,這些舞台在不同的日子舉行,但今天它們已成為一個儀式的一部分。首先,新婚夫婦就位。在一道特別的菜上,牧師帶來了結婚戒指。牧師點燃準備好的蠟燭,站在新婚夫婦面前。

      配偶必須交換戒指三次。 在這個儀式之後,穿上你自己的。牧師手裡​​拿著新郎的冠冕,用十字架的旗幟遮住新郎的光環,之後新郎必須親吻他冠冕上的救主形象。王冠放在頭上。對新娘進行同樣的程序,只是在新娘王冠上的圖像 - 上帝之母。

      證人在整個儀式上都戴著王冠。這些神聖屬性雖然很輕,但手很快就麻木了。

      神父向年輕人獻上一杯酒,上面掛著十字架的旗幟。新郎新娘輪流吃三遍。新郎先喝了一口。共同的碗是共同命運的象徵。

      神父牽著夫妻倆的手加入他們,他們繞著講台轉了三圈。到達皇室大門後,年輕人停下來:新郎親吻耶穌基督的形象,他的妻子——上帝之母,然後年輕人換位置。然後每個人依次親吻牧師伸出的十字架。年輕人被賦予耶穌基督和上帝之母的聖像,這些聖像必須掛在床上。

      牧師為年輕人宣布多年。 在場的人表示祝賀。

      儀式結束後,配偶會收到一份教會證書。本文件沒有法律效力。

      夫妻的結合是主神親自定下的,所以陌生人破壞婚姻的企圖會失敗,人自己也會遭受一系列的人生失敗。

      有關是否可以在沒有在登記處登記結婚的情況下結婚的信息,請參閱以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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